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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作者:    发布于:2020-11-27 15:37:30    文字:【】【】【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同城同价”的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2.通过压缩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

3.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价格。

4.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三、总体目标

在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不超过7%的基础上,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推进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四、实施范围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淳安县中医院、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淳安县妇幼保健院。

五、价格调整项目

根据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录,淳安县级公立医院调整项目3128项,价格提高项目有1891项,价格降低项目有1237项;调整后价格与同等级杭州市级公立医院一致。同时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六、腾空间要求

引导各相关医院向使用环节要空间,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及检查检验方面的使用量腾出空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调结构。将调价引起的增加医疗费收入细化到各医院,并考虑风险因素要求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增加收入部分的1.03倍确定承诺腾空间量。

七、保障措施

(一)细化责任分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必须加强部门协调、协同推进,确保改革落地生效。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制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考核办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医保支付与价格政策的衔接配合,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病组点数法)、按床日等复合支付方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行业监管,做好医院领导班子和医务人员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出台相关管理措施,确保改革方案在各医院的顺利落地和平稳实施。同时,加强对医院处方管控,有效防范医疗费用“体外循环”。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召开部署会进行动员和部署,按考核办法与各医院签订腾空间责任书。各医院成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小组,建立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合理使用管控制度,定期分析医疗收入结构变化,确保改革方案和腾空间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改革方案实施后,不同患者的费用会有升有降,可能会出现部分患者不理解的情况,对此,要强化政策解读、宣传和引导,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准确解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共识。

(四)及时跟踪监测。各相关医院要密切关注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执行情况,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和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社会反映的问题。

    八、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

 

    附件:1.淳安县医疗服务价格下调项目明细表

              2.淳安县医疗服务价格上调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