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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 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0-04-30 16:28:50    文字:【】【】【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并将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知如下:
一、设立新型冠状病毒 IgG 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 IgM 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均为 40 元/次。
二、新增项目按甲类管理,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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